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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货车用来拉货大家都很清楚,但是对于车辆的使用有一定的时间,到了时间就要进行报废。那么对于上海货物车辆几年报废呢?这是车主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,才能知道在这方面的具体规定。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
  上海货物车辆几年报废

  轻货、大货、全挂车、半挂车:10年;可延期至15年(10年起每年需要检2次)。

  微货:10年,不可延期。

  带拖挂货车、矿山作业车:8年;可延期至12年(10年起每年需要检2次)。

  什么是报废车

 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,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,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,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,称为报废汽车。

  车辆报废年限

  1、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

  2、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  3、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  4、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

  5、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  6、专用校车使用15年;

  7、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

  8、三轮汽车、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,其他载货汽车(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)使用15年;

  9、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,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;

  10、全挂车、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,集装箱半挂车20年,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;

  11、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,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。

  对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(纯电动汽车除外)和摩托车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,但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,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,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。

  小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、大型非营运轿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。

 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,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,按照出厂日期计算。

  上海机动车回收中心是交管局指定的报废车专业解体中心,专业从事老旧机动车,事故车的报废解体业务。可办理各机关团体个人及部队退役的报废车辆解体,负责办理正规的报废手续,以快捷便利的方式为你解决车辆报废过程中的困难,上海机动车回收中心实力雄厚拆解设备齐全,具有大批量拆解车辆的能力,且价格合理,因此与多家单位和个人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,我们真诚地恭候广大企业和个人前来咨询洽谈,我们愿为您耐心热情的服务。

  上海机动车回收中心拥有素质较高的管理团队及专业技术拆解人员。在生产设备上拥有特大型地磅、各种专业牵引、吊装、拆解、挤压、切割、打孔设备,大型仓储库房。年回收拆解能力可达到20000部以上,一次性集中拆解能力可达到300辆次/日。中心成立至今,未发生过各种违法、违规的操作行为,得到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可,承诺我们将为您报废车辆提供方便、快捷、满意的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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